关于对于徐雯雯等73位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员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院校:杭州师范大学 发布时间:2026-05-10 12:34:11
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杭师大教[2014]49号)第十章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关于修订成人高等学历教学计划的通知》(杭师大办字﹝2013﹞48号)学制年限之相关规定,非医学类专科和各专升本专业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作自动退学处理。
经经亨颐教育学院、公共卫生与护理学院、药学院审核并与学生本人确认,继续教育学院复核,拟对于徐雯雯等73位已超期学员作自动退学处理。现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 公示时间:2026年5月9日-5月15日
2. 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仓前校区勤园2-222(宁老师,0571-28867926):
3. 公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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