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春季招生简章
院校:宁波大学 发布时间:2026-04-25 10:48:01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宁波大学关于开展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宁波大学202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春季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2026年我校共有32个学科专业(学术学位一级学科专业15个,学术学位二级学科专业6个,专业学位领域11个)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以下简称“同力申硕”),相关学科专业代码、名称、招生人数上限、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科目、单独开班人数、专业背景要求等,详见《宁波大学2026年拟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需符合国家有关学位申请规定。
(二)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3年以上(即202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士学位者);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或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士(2023年3月底以前获得学位者)、硕士或博士学位获得者。
(三)申请人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四)以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专硕)的考生资格不受上述(二)(三)条件限制,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学士学位;
2.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临床医师;
3.申请人所申请的专业学位类别及领域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相一致。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
同力申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
2.操作步骤:
(1)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考生入口: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注册或更新在册信息;
(2)如实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能够实时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码等,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3)按照平台要求上传单一蓝色背景的清晰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须露双耳,不能翻拍或扫描其他照片,上衣颜色不能太浅等);
(4)填报学位申请,仔细核对信息,确认无误后保存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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